关于印发滁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民政局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928



  

滁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和城乡现代社区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满足全市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及《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要求,结合滁州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坚持把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在补齐工作短板、强化资源保障、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出一条具有滁州特色的社区治理路径。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连续4年位居省政府目标考核全省第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滁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发展成效

1.社区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以来,滁州市坚持统筹谋划,市本级先后出台了城乡社区治理综合性政策和基层党建、社区协商、红色物业、智慧社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10多个专项配套政策,即《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滁州市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各县(市、区)积极研究制定相关落实文件,初步建成了系统完备、上下衔接配套的城乡社区服务制度体系。

2.社区服务机制不断优化

健全“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已成立22个街道大工委、203个社区大党委,城市基层党建组织“共同体”初步确立。社区网格化管理逐步规范,全市1224个村(社区)实行“多网合一、一网多格、全员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划分了8542个网格,现有1.9万多名网格员,基本实现了“网络+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将社区工作经费、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市辖区的社区工作经费和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25万元,各县(市、区)的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按照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管理岗8910级工资待遇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优秀社区书记、主任享受事业单位管理岗8级工资。

3.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全面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强化社区服务用房配置,自2017年,滁州市连续3年将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达标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2020年底,每百户居民平均拥有社区服务用房面积全部达标。深入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实现县级全覆盖,村级一站式服务大厅全覆盖,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超过3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取得实效,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930个村建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1.9%。全力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实现城市社区三级中心全覆盖,同步完成308个村养老服务站建设。先后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国家“区块链+养老服务”创新应用试点地区,智慧养老院等试点项目正式运营。

4.社区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社区协商成果不断涌现,全市27个城乡社区被命名为全省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单位,编写的《社区协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编制指南》获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天长市探索形成的“1134”协商共治社区工作法被评为“全省优秀社区工作法”。天长市郑集镇向阳社区被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全椒县大季村探索的“两级联动、复合自治”的村民自治模式,被确定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之一。“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明光市“3533”工作法、天长市“一会一队一约”工作机制等创新模式,充分激活乡村治理“神经末梢”。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试点有力推进,天长市创新提出的“1+N+X”协商组织架构,作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案例被写入了《政治科学学术研究》《长三角基层治理蓝皮书》和《新华社智库》,同时被列入国家民政部村民自治展示中心的展厅专版。

5.社区减负增效不断推进

逐步规范社区工作事项,印发了《关于实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事项准入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工作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以“事项清单”为重点,严格落实工作准入,不断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滁州市关于切实减轻村和社区工作负担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村(社区)盖章证明事项清单》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民政部第一批清单范围的20项全部取消。基层减负与“放管服”改革有机结合,实现99.8%个人事项和99.6%的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406项高频社会服务网上可办,4664个跨业务系统事项“一网办理”,政务服务指标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一。

6.社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社区综合服务不断优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健康卫生、文体教育等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到社区。红色物业、社区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蓬勃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及网点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落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全市5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交由社会力量运营。新冠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实现宣传发动、防疫体系、疫情管控、责任落实、激励保障“五个全覆盖”,全市1021个村党组织、203个社区党组织、392个疫情防控临时党组织、3100支党员突击队、20.6万余名党员干部驻守防疫一线,筑牢村(社区)疫情防控防线。

7.社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高质量完成“两委”换届选举,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全市1021个村、203个社区分别选出“两委”班子成员6877名、1695名,其中村(居)委员会主任1021名、203名。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全市按350户左右居民配备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实现8个县(市、区)专业社工机构全覆盖。扎实推进“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工作,三名同志分别荣获“安徽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118名同志被授予滁州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共有志愿服务队伍5347支,实名注册志愿者9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8%),发布志愿服务项目9.2万余个,总活动时长1600万小时,均居全省前列。

8.智慧社区建设深入推进

建成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1个数据交换共享中心、7个智慧社区基础平台,实现智慧党建、智慧协商、智慧养老、关爱走访、便民服务等功能。可实时收集上报居民群众有关信息和需求困难,平台通过处理交办给有关单位,实现“人员少跑腿”“材料无纸化”“线上快速办”的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以来,全市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累计投入资金2600万元,建成3个省级、18个市级、28个县级试点。琅琊区龙池社区被确认为“全省第二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全省共11个社区)和“继续开展省级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全省共9个社区),来安县新安镇高郢社区被确认为“全省第三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全省共5个社区),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被确认为“全省第四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全省共8个社区)。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滁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滁州抢抓多项重大战略叠加机遇的攻坚发展时期。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等有利于城乡社区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等特点,也给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带来了新挑战。“十三五”期间,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但总的来看,城乡社区服务现状与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

一是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受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明显,仍存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资金投入偏少、服务力量不足、服务功能较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统筹推进协调发展。二是城乡社区服务供给有待优化。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服务机制有待加强,各类服务资源向城乡社区下放不够精准。居民亟需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失衡,托育、家政等社会化服务供给不足,社区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不能充分满足居民需要。三是城乡社区服务队伍有待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配备数量不足,社区公共服务主体较为单一,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有待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城乡社区服务技术支撑能力有待增强。数字赋能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社区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有待探索,数字技术在助力社区减负增效,提升服务精准度以及改进服务水平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推进。

 “十四五”时期,滁州市应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南京都市圈、宁滁结对合作帮扶等政策机遇,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推进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指示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实现高效能社区服务为导向,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努力将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幸福家园,为高水平打造“两地两区一中心”、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全面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资金、资源,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人才,参与社区服务,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以优良的社区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优化服务体验,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坚持多元共治。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拓宽多方参与渠道,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可及,优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的差异,全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推进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设施城乡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坚持数字赋能。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效能,以新技术、新业态推动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广覆盖、高水平、高质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党建引领服务机制更加健全,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更加便捷,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社区服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逐步加强,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政府主导作用,构建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支撑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完善社区民主协商机制,提高“五社联动”协同水平,健全网格化治理服务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社区服务运行机制不断探索完善。

 ——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围绕居民生活所需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基本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农村社区“半小时便民服务圈”。

 ——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补齐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短板,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形成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线上线下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智慧社区全覆盖。

 ——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健全社区工作人才队伍体系,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为骨干、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日益壮大。社区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服务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全覆盖。

1 滁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20

2025

属性

1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90

100

预期性

2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100

预期性

3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覆盖率

%

30

100

预期性

4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覆盖率

%

100

100

预期性

5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

10

预期性

6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覆盖率

%

-

100

预期性

7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30

35

预期性

8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

18

预期性

9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

-

60

预期性

10

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

%

-

100

预期性

11

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

%

-

100

预期性

三、优化城乡社区服务体制

落实党对社区服务体系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社区即时响应机制,构建党建引领、多方参与、民主协商、即时响应的滁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制机制。

(一)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加强党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体制机制,强化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建互补,构建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群团带动机制、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规范社区交叉任职,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依托网格党支部(党小组),深化社区“党群连心”活动,继续推进领导联系社区、单位联系网格、干部联系居民工作。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健全报到服务、评估反馈和结果运用机制。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二)构建多方参与格局,促进社区管理服务创新

强化政府主体地位,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直接服务社区制度,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和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行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开展服务。探索通过“以场地换服务”等方式,鼓励驻区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或兴办养老、托育、卫生、教育等便民服务。引导驻区单位向村(社区)居民限时免费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

(三)深化社区协商制度,推动城乡社区互联互动

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会、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制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引导作用,促进“三治”深度融合。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切实为社区减负增效。建立健全社区协商工作机制,选择和吸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协商代表,参与协商基层重大决策事项,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制定形成协商目录清单,搭建议事协商平台。深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持续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

(四)建立即时响应机制,强化社区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社区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形成社区常态化服务与应急响应有效衔接的机制。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和志愿服务应急队伍的培训,对重大事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等加强演练。指导社区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加大社区应急自救互救宣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社区有序组织居民参与和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专栏1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计划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培育一批突出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到2023年,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服务专业、结构优化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2.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到2025年,实现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达100%

3.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计划。在乡镇(街道)设置面向村(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站,到2023年,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达100%。到2025年,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4.社区慈善基金建设行动计划。加强社区慈善基金培育和引导,支持社区慈善基金参与社区治理,到2022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2支“社区慈善基金”。到2023年,市直两区乡镇(街道)“社区慈善基金”实现全覆盖,其他各县市80%乡镇(街道)完成“社区慈善基金”设立;2025年,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慈善基金”全覆盖,激活社区慈善活力。

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质效

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推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有效扩大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供给,统筹发展与安全,实现社区内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推动社区服务质效提升

(一)强化为民服务,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可及

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深入推进“皖伴亭美计划”。探索“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送餐上门服务”等助餐服务新模式;扩大社区托育服务供给,引导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区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临时托、计时托等普惠性托育服务;健全城乡社区卫生防控体系,积极开展慢性病、传染病防治知识普及工作。推进社区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开展社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群众心理健康意识;完善城乡社区就业服务体系,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重点群体分类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完善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充分利用滁州学习网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营造终身学习的社区氛围;优化城乡社区文体服务供给,支持社区有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城乡社区帮扶救助服务,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关爱照护。

(二)强化便民服务,打造社区便利生活圈层

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推进城市社区“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城乡社区便民服务有效供给。扩大社区便民商业服务供给,加快推进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服务和物流配送、资源回收服务进入城乡社区,合理布局线下网点,推行线上服务。支持便民商业服务企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促进社区便民服务集聚式、规范化发展。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不断推进“十五分钟阅读圈”建设,丰富村(社区)居民文化生活;进一步完善“十五分钟健身圈”建设,满足居民体育健身需求,突出“省运惠民”,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刻钟”,打造具有滁州特色的“一刻钟医保服务圈”。大力拓展家政、养老、生活服务等个性化的增值服务。适应人口老龄化和生活节奏加快的趋势,重点扶持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四种服务业态,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

(三)强化安民服务,共同创建美好平安社区

提升社区公共安全水平,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演练,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存室,提升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持续探索通过“智慧社区”科技赋能,提高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健全社区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社区警务专职队伍建设,充实社区警务力量。完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强化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服务。充分发挥“五社联动”机制作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面向城乡社区居民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发展城乡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做实做深“红色物业”,加强社区党组织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构建联动协作、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

专栏2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计划。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计划。支持县(市、区)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喘息服务”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率达到100%。“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示范型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计划。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少年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计划。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支持性服务。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计划。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计划。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

7.社区教体服务行动计划。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8.社区文化服务行动计划。村(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

9.社区科普服务行动计划。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等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社区科普设施流动巡回服务,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村(社区)服务力度。

10.平安社区建设行动计划。深入推广社区“一区一警两辅”和行政村“一村一辅警”模式,持续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开展平安社区(村)建设活动。

11.法律服务社区行动计划。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12.社区应急服务行动计划。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场所演练活动。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13.社区社会心理服务行动计划。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众、老年群体、困境儿童、社区矫正人员、失独家庭、社区戒毒人员等有需求的特殊群体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

14.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五、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

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综合服务设施转型升级、做好专项服务设施配套、优化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持续改善社区人居环境。

(一)优化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服务综合效能

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力争到2025年,实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依托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综合利用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的阵地资源,推动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全面提升。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升级,探索构建城市社区服务综合体,推动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社区服务集聚集群发展,不断提升社区生活品质。推动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0%。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探索“居民会客厅”建设,集合政务服务、休闲娱乐、议事协商等功能,打造环境温馨怡人、氛围轻松亲切的“居民会客厅”,实现社区服务提档升级。

专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提升工程

1.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科学规划城市社区服务综合体布局,全面推进集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养老、家政、健身、文化、公益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能力,便利居民生活。

2.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政府财政投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社会资助资金,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通过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力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全面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水平,推动形成一批特色农村社区。

3.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全面改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和功能品质,提升设施综合利用率和服务水平。

4.推进“居民会客厅”建设。借鉴学习浙江省嘉兴市的经验做法,逐步推广“居民会客厅”的基层治理与服务模式,由点到面,系统推进“居民会客厅”建设工作。

(二)完善专项服务设施,实现社区服务有效辐射

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工程,按照标准配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结合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和老有所学行动,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提质扩面,打造15分钟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圈。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全力提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区托育设施,积极引导社区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支持一批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安心托幼行动,鼓励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支持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就业促进行动,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着力打造“三公里”就业圈。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网点效能,加快便民服务站、社区邻里中心、居民小区服务点等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店、维修店、家政服务点等服务设施。推进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资供应、农机维修、金融通讯、快递物流等服务设施建设。

(三)优化服务设施布局,促进社区服务便捷可及

合理布局基本公共设施,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根据社区人口结构,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优先的原则,合理布局社区医疗卫生、养老、教育培训、文体娱乐等专项服务设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农村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服务设施布局空间,优化精简整合村(社区)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集中办公、居民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等形式,减少固定空间和陈列展示空间,盘活社区闲置或低效利用的空间资源,增加居民活动空间。

(四)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乡社区

加强城市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城区居民小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广,强化社区居民节约和环保意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社区无障碍、适老化改造,重点改造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进一步推动垃圾处置无害化、污水治理一体化、保护饮水规范化。深入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全面提升村庄整体风貌。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发挥社区作为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养。

六、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

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社区治理智能化,稳步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逐步拓展数字社区服务场景,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一)深化数字政务服务,优化社区治理智能服务

深化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持续推进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信息化建设,推动更多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在基层为民服务中心(工作站)办理,开展上门办理、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推动皖事通·慧滁州与社区综合管理平台数据互通、功能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社区智慧治理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探索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网上选民登记、社区协商、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畅通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渠道。优化社区网格管理平台,健全即时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完善社区灾害风险预警机制,深化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智能应用,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二)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构筑社区数字服务场景

推动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完善“互联网+社区”机制,稳步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创建工作,做好先进做法经验的总结推广,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城乡智慧社区,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城(街)区周边的农村社区的智慧社区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城乡智慧社区建设全覆盖。完善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滁州市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完善基层党建、居民协商、社会力量共治、为民服务管理、智慧社区统一短信等服务系统,全面提升平台服务质效。协同滁州市“城市大脑”平台、“一网统管”平台整合数字资源与服务资源,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的汇集与共享,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拓展智慧社区服务场景,整合社区生活服务资源,探索培育社区服务新业态,丰富社区服务功能,加快形成一批智慧社区服务品牌。支持村(社区)史馆、智能体育场地等数字化生活场景建设,多方位打造数字社区生活。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推动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优先考虑“三农”需要开发智慧物流技术应用。开展智慧社区宣传与数字技能教育培训,促进基层减负的同时,助力智慧社区服务惠及更多群体。

专栏4 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

1.“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环境资源、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等数据资源,推动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集约式建设与运营,开发推广简便应用软件,实现基层治理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推动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

2.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结合滁州市“城市大脑”建设,加快推进滁州市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一批具有滁州特色的智慧社区示范点。2022年,各县(市、区)开展县级以上的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城市社区)比例确保完成总数60%、力争实现70%的目标;2023年,全市智慧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基本实现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22年,每个县(市、区)要完成不少于2个村(含农村社区)试点。力争到2025年,实现城乡社区智慧社区建设全覆盖。

3.现代社区服务体试点建设。积极创建现代社区服务体建设试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丰富居民数字生活体验,探索构建现代化社区服务形态。

七、优化城乡社区人才队伍

优化社区人才结构,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社区服务人才结构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完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到2025年末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达到18人。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考核激励机制和薪酬自然增长机制,健全职业发展体系,持续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中定向招录街道(乡镇)公务员工作。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工作者,建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评价体系,推动专业化人才向基层延伸。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村(社区)就业创业。健全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志愿者培训管理、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志愿服务评级激励等制度,推广志愿服务积分制和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活动,鼓励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

(二)做好服务教育培训,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

加强社区人才教育培训,依托高等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做好城乡社区服务人员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培训体系,完善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与分级培训体系,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探索建设“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开展“全科社工”培训班,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以师带徒、互动交流等形式,实施城乡社区“一人多岗、一专多能、一岗多职”的“全科办理”机制,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综合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全科社工”队伍。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探索与长三角先进城市建立社区对口见学、挂职锻炼制度,稳步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到先发地区挂职锻炼,推动社区服务人才与长三角地区人才的交流学习。

专栏5  社区服务人才能力建设工程

1.新时代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计划。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专题研讨、现场教学、典型示范、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方法,到2022年年底前,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每人接受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等现有资源,重点扶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将社会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

3.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运行工作,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推动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覆盖率达100%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本规划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之中,健全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统筹协调和实施机制,坚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动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直接责任,抓好具体落实工作,共同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厘清政府、市场、社会权责边界,促进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政策支持

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社区运转经费、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服务设施经费,提升社区场所阵地服务承载能力。加大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通过数据赋能,助力社区工作减负增效。拓宽城乡社区服务资金来源,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资金引导、设立社区基金、孵化培育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夯实城乡社区发展的财力基础。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加强法治支撑

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清单、挂牌子、出具证明等工作,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服务群众。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制定社区服务标准,按照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加快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监督评估

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跟踪指导,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坚持试点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总结推广基层规划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


原链接:https://www.chuzhou.gov.cn/public/2681663/1110290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