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19-11-29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为了保证研究院稳定运行和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服务于研究所的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除学生之外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工作基本要求

1.对养老事业有激情,深入了解政府发布的关于养老事业的一系列文件。

2.工作踏实,态度端正,服从团队安排,遵守团队纪律,准时参加团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按时完成团队要求的各项工作。

3.研究活动要规范,材料要齐全,如软件设计说明书、硬件安装设计说明书、技术方案等。

4.有刻苦钻研和不断上进精神,深入理解智慧养老的理论基础,学习对应的技术。

5.对研究所知识产权保密,未经团队负责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向任何他人、团队或者机构说明、宣传或者转让本团队的研究内容、思路及成果,也不得以指导的形式说明或者公开。

6.必须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第三章 研究成果

1.研究人员的研究应与智慧养老和健康照护、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关。

2.研究人员基于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发表的文章,署名单位依次为:安徽省教育厅滁州大健康与养老产业研究院、智慧感知与健康养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滁州市智慧养老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院、滁州学院。

3.项目申请、专利申请、成果的转化、论文撰写等,需要在研究所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申报,项目和专利的申报内容及申报项目级别、论文撰写思路和论文投稿、成果转化方式等,统一由研究所主任、副主任或委托成员负责审核。

4.研究人员基于研究所的研究申请到的项目,项目经费统一由研究所科研副主任管理,应用于研究所建设、学生劳务费支出、教师培训、会议交流等。

本规定自制订之日起执行。

 滁州大健康与养老产业研究院

2019921